在我的门诊遇到大量的咨询和办理成都市糖尿病特殊门诊的朋友,由于大家没有理解政策和流程导致大量时间的浪费,现做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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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成都市社保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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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需要持有近半年在成都市有糖尿病特殊病种认定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血糖化验单且必须达到特殊门诊认定的标准:空腹血糖≥7.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要是6.9或者11.0怎么办?没有办法!)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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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达到上述条件以后,可以凭社保卡挂我的号,然后在门诊二楼护士老师处领取病情证明书,填写好了,到门诊一楼的门诊办公室盖章,然后到门诊一楼门特中心办理病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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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认定成功后,有患者自己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办理糖尿病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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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你们觉得我清楚没?要是没有欢迎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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